一、服務學習內容:
紙本收文繕打及掃瞄。
其他交辦事項
二、參與服務學習條件:
◎臺大在學學生,未在本校其他單位領有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守時盡責、態度積極、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轉學生、論文撰
寫階段學生除外)。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但符合以下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未盡事項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三、服務學習獎勵金額:依校方規定,每月6,000元。
四、工作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2樓
五、工作時間及相關規定:
1.週一至週五課餘時間,每週約需2~3個半天,每月以30小時為上限。(可
參與服務學習之時段,請註記於履歷上)
2. 出席文書組期初說明會。
3. 期末繳交知識講堂觀賞心得及反思報告。
4. 每個月應參與生活學習活動,未參與次月起不予核發助學金。
5. 期末進行考核,作為下學期申請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之依據。
6. 其他未盡事項依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六、應徵方式:
(1).即日起收件至107/08/17 17:00止
(2).意者請寄履歷至 tay@ntu.edu.tw或電洽33662139許先生。
(3).信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生活學習助學金學生」
(4).履歷請附照片,敘明姓名、E-mail、聯絡電話、可配合排班時間、工作/
讀經驗。
(5).適者擇優通知面談,不適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