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7/09/13
〔機關代碼〕3.9.20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大學
〔單位名稱〕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張延毅
〔聯絡電話〕(02)33663798
〔傳真號碼〕(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cyy28@ntu.edu.tw
〔標案案號〕MB107090501
〔標案名稱〕國立臺灣大學女四舍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勞務類521 - 建築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23,566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723,56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7/09/1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7/10/02 09:30
〔開標時間〕107/10/02 10:00
〔開標地點〕本校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
(1)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開業證書。
(2)技師證書。
(3)相關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9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09/13 11: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