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8/01/02
〔機關代碼〕3.9.20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大學
〔單位名稱〕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聯絡人〕李添福
〔聯絡電話〕(02)33669831分機16
〔傳真號碼〕(02)23637239
〔電子郵件信箱〕ltflee@ntu.edu.tw
〔標案案號〕MB107122701
〔標案名稱〕國立臺灣大學108年度全校區高壓配電站保養維護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勞務類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7,0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8,129,83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增購1年預計新台幣887萬169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決標日起3年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8/01/02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國立台灣大學401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8/01/22 09:30
〔開標時間〕108/01/22 10:00
〔開標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年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採購監辦〕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上級機關已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符合「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依法設立廠商,並檢附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設籍於台北市或其登記維護範圍含蓋台北市之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檢驗維護業。
(4)公司專業技術員工勞保人數需12人(含)以上並具證明文件,依「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規定辦理。
(5)基本資格同業公會會員證。
(6廠商納稅證明。
(7)廠商信用證明。
2.文件資料: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
(3)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4)國立臺灣大學營繕工程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5)服務建議書。
(6)其他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12/28 10:10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招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外聘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0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2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1人
〔內派評選委員人數〕2人
〔評選委員總額〕5人
〔工作小組成員〕
採購專業人員 姓名
是 于一德
否 楊子玄
是 廖淑明
是 沈士文
是 李添福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