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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本學期學生汽車停車證抽籤、候補作業完成及教職員工辦證後,芳蘭四停車場目前可發車證數尚有剩餘名額8名。 二、自即日起開放本校教職員工生申請,採事務組臨櫃現場辦理(上班日8:00至17:00),依申請先後順序受理,額滿為止。 三、申請人應符合本校汽車停車證申辦資格,須為本校現職教職員工或在學學生,且車輛行照所載車主須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父母,並依規定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費用辦理。 四、剩餘名額以現場實際受理情形為準,如名額已額滿,即停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