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簡化財物編號貼牌作業,保管組自108年3月已推動由各單位自行貼牌,無須將財物送至保管組動產股。現為防疫需要,保管組將提供線上申請財物編號服務,請多多利用,並自109年4月1日起,取消「財物編號貼牌作業」臨櫃服務。
二、「財物編號作業」申請方式及文件:
(1)以線上方式:使用單位可從保管組網頁右側「線上服務入口」之「財物編號及標籤申請」進入,於線上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單據及財物外觀照片等文件檔案即可完成申請。單據上需有載明財物單價、數量、廠牌型號資料,可以下擇一提供:估價單、發票、決標單價分析表(標價清單)。
(2)以公文交換、E-Mail方式:將單據及財物外觀照片,以公文交換、E-Mail等方式送(寄)至保管組動產股。
(3)為提升財物編號作業效率,請儘量以線上方式申辦,預計109年5月1日起即全面以線上方式申請。
三、保管組收到申辦資料後,即列印單據於其上手寫財物編號並製作標籤,完成後即以公文交換方式將手寫財物編號之單據及財物標籤擲還申請人。
四、報帳時,請申請人依「自行貼牌注意事項」(詳保管組網頁下載專區)自行貼牌及拍照後,將手寫編號的單據或文件正本及貼有標籤之財物照片,併同財產/物品增加單送至保管組審核。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保管組動產股連絡,電話:02-3366-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