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月底出納辦理付款作業後需與主計室核對當月帳務資料,帳務相符後才能開始次月之帳務付款作業。惟每年年底為了消化年度帳務業務,主計室與出納組同仁日日加班仍無法於12月31日完成當年度之付款作業,致使延誤次月帳務付款作業,尤其以1月初之薪資付款成為各方怨言及最大的痛苦。
二、本年12月29日至107年1月1日連休4天,為消化已收之報帳案件,經與主計室協商,107年12月份所有支出傳票遞送至出納組截止日為108年1月4日下午5時,過時不收。1月7日傳票經出納組篩檢發現錯誤又無法於1月7日當天及時更正者,將一律以退件處理。
三、配合一例一休規定,出納組受限加班時數,恐無法於時限內將107年案件辦理完畢並與主計室帳務資料核對無誤。為確保受款人權益及107年度傳票順利付款,敬請各報帳單位儘早提出報帳申請送主計室審核及開製傳票。
四、若能於期限內完成107年付款業務,108年1月8日上午將優先處理108年度薪資付款作業,預估最快1月9日能匯入各受款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