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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財產之大型設備、儀器、桌椅櫃,若不再使用且其材質不確定是否能回收處理,
請先將物品拍照並標明尺寸以E-mail方式連絡本組庶務股秦幹事(ycchin1209@ntu.edu.tw)。
2. 如經總務處事務組判定為可回收之物品,為配合校園垃圾不落地政策,
將另通知搬運於貨櫃屋外空地之現場等候時間,(目前校園資源回收車到本院時間為每周一、四13:30~13:50)。
3.若判定為不可回收之廢棄物,本股後續將整合各單位廢棄物,一併洽廠商提供運棄費用報價,由各單位自負運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