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9-01-10
更新日期:2019-01-10
本校各單位章戳之刻製、更換及核發
新增或更換一級單位章戳,簽請副校長決行後,逕送文牘股辦理。
用印申請
各類文件如證書、獎狀及合約書等文件需用印(大印、小官章、簽字章等),請填寫用印申請表,經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之單位主管核章決行後,逕至文牘股用印。
公文發文業務
公文稿經主管決行後,備齊附件文件,逕送文牘股依規定進行公文繕製作業。
公文管理系統業務
辦理公文系統操作說明課程,受理公文系統操作電話諮詢服務。
公文寫作教育課程
每年依上下年度,辦理初階及進階公文寫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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