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8-12-27
更新日期:2018-12-27
辦理公教購宅貸款扣款作業流程
- 各銀行寄送扣款收據
- 整理收據
- 通知各出納單位扣款
- 扣款
- 轉校總區出納組統收
- 統計各銀行繳款總額
- 通知會計室、出納組開立傳票
- 每月月初繳納
說明:
- 一、
受配人向銀行辦竣貸款簽約事宜後,銀行即通知本校教職員住宿服務組按月扣款。
- 二、
教職員住宿服務組整理收據依貸款人所屬單位分別通知出納組及法、 醫學院、各附設單位出納,按月自貸款人薪俸中扣款。
- 三、
每月月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即統計須繳納各銀行之金額,通知會計室、出納組開立傳票,於每月月初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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