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老師提前通知還舍日期及時間,還舍當天必須現場點交房屋,請將私人設備(如冷氣)、電器、物品及垃圾清空。
二、為保障權益,請將水錶、電錶、瓦斯錶度數拍照,拍照之前請先核對水電瓦斯號碼是否與您帳單上用戶號碼相符。請將拍好之水電瓦斯度數照片攜至水、電、瓦斯公司結算費用,應結算至還舍前一天。
(通常位置:水錶在頂樓、電錶在一樓大門入口處、瓦斯表在後陽台。)
三、請櫃台將帳單地址改為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教職員住宿服務組)收,如戶名非國立臺灣大學,請更正。(如為金融機構代扣務必通知停扣)
四、終止私人電信服務。如戶籍在宿舍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辦理戶籍遷出。
五、還舍當天請老師親自於點交書簽名,並附上水電瓦斯收據。交還宿舍鑰匙。
櫃台地點:
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水源校區旁,電話87335678或長興街底,電話87335804)
台灣電力公司(基隆路台科大旁,客服1911)
大台北瓦斯公司(光復北路11巷35號,電話2768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