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費大小事報給你知
各類職務宿舍管理費標準

※ 自105年1月1日起新訂借用契約,均無屋齡折扣。除新進教師職務宿舍借用年期為5年外,單多房間職務宿舍自106年1月28日起借用期間最長為15年,各類型職務宿舍併計,以不超過25年為限。
※ 配住期間回扣房租津貼(依職等扣繳600、700元);單房間配住人將自薪資內扣除水、電費(已有分表者由配住人另行繳納)、永吉路宿舍另有物業管理費;舍區管理費(事務費)由配住人自行繳交舍區管委會。
※ 椰風二期專案職務宿舍管理費收費標準經本校教職員宿舍委員會113年第2次會議決議,都更分回宿舍配住人實際負擔費用,其中本校應收取之宿舍管理費,由配住人之薪資扣繳;社區管理費部分,係按社區管委會規定標準及宿舍權狀面積計算,由配住人自行繳交社區管委會。
※ 得配後聲明放棄當次得配資格、逾期未辦妥簽約手續、選填志願時提供足以影響分配資格之不實資料等情形,依規定單房間宿舍申請將被停配1年、多房間宿舍申請將被停配3年。
註1:椰風一期貸款興建宿舍:
溫州街46巷2、2-1號;青田街11巷10、12號;瑞安街264巷3、5、7號;牯嶺街11、11-1號;青田街9巷1、3號;
永康街17巷27、27-1號;潮州街60巷3-1、3-2號;溫州街16-3、16-4號;青田街11巷2、4號。
註2:椰風二期目前已開放之都更分回宿舍:
杭州南路1段71巷16、16-1、16-2號及18、18-1、18-2號(雍居仁愛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