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報驗登帳作業
本校新增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等財產時,相關單位依程序辦理驗收、報帳、入帳。
二、校產外借
校外單位基於與本校學術合作關係或公共設施之需要,得申請借用本校校產。
三、房屋報廢除帳
本校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等財產必須報廢時,經本組審查、簽請核定,並俟營繕組拆除後即辦理除帳作業。
四、研究計畫辦公室申請
研究計畫辦公室如有空間可供校內單位或教師申請時,本組即公告於總務處保管組網頁,並依國立臺灣大學研究計畫辦公室申請分配及管理要點辦理分配,申請書請至下載區列印「研究計畫辦公室申請書」。
五、使用執照圖說借調申請
1.本校教職員因公務需要,申請書經主管核章後可持申請書或電郵方式向本組申請調閱。
2.本校學生因研究需要,申請書經指導老師及系主任核章後可持申請書或電郵方式向本組申請調閱。
3.申請書請至下載區列印「使用執照圖說_借調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