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畢業生您好:
學位服即將開放借用,為避免個別借用期間人潮眾多,請儘量利用團體借用方式申辦。
一、借用方式及期間:請依下列借用方式及期間擇一辦理借用。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
請班代表以「國立臺灣大學借用學位服申請書」申請並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至保管組網址之下載專區/動產股學位服下載,網址https://ga.ntu.edu.tw/property),於114年3月3日至3月14日繳交前開申請書表,校總區請交至展書樓1樓保管組動產股,醫、公衛、牙醫及藥學專業學院請交至醫學院總務組,並於3月17日至3月28日(不含國定例假日),每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前往借用地點確認借用數量後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為分散人潮,請先打電話預約後再前往領取。
(二)畢業生個別借用:
請於1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8時4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前往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借用學位服申請書(借用地點現場提供)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
二、借用地點:校總區為保管組倉庫(位於「綠色小屋」旁),醫學院及公衛學院為醫學院總務組。
三、費用:
(一)清潔維護費:學士服每套100元、碩士服每套150元、博士服每套200元。
(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8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期限:
歸還期限為114年7月31日,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不含國定例假日)。校總區借用之學位服,114年7月23日以前及114年8月2日以後請歸還至總務處保管組展書樓辦公室,7月24日至8月1日請歸還至保管組倉庫。醫、公衛、牙醫及藥學專業學院借用之學位服,請至原借用地點歸還。
五、逾期歸還:
114年8月1日起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請於離校前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或賠償金。
※適用範圍:113學年度畢業生
如有任何疑問,校總區學院請與總務處保管組李艷親小姐連絡,電話:(02)3366-5077,醫學院及公衛學院請與醫學院總務組莊亞婷小姐連絡,電話:(02)2312-3456轉288091。
敬祝 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