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教師及同仁您好:
一、辦理財物報廢時,本校財產物品管理系統之『報廢申請公告』及『減損申請注意事項』均已提醒:報廢財物應與財物資料相符,不可任意拆除報廢財物之零組件。
二、『報廢申請公告』有敘明,有價值之廢品應予變賣,故財物中具再利用或資源回收價值較高者,應注意不得任意拆卸移除,以確保本校變賣利益,並維護標售得標廠商之權益。
三、近來因記憶體價格飆漲,二手市場價格也水漲船高,總務處保管組點收報廢財物時,偶有發現個人電腦之 CPU、記憶體等有價零組件遭拆卸移除,故公告宣導周知。
四、保管組進行點收時,若發現廢品實體現況與財物資料不符時,將退件並拒絕點收。另為提升點收清運廢品效率,請配合事先拆開桌上型電腦機殼供保管組檢查。
五、若因特殊需求擬申請留用零組件時,請以公文敘明原因,經校方同意才能留用。若擬留用的零件為硬碟,因屬涉及個資之儲存設備,則請於財產物品減損申請單上備註,無須另行簽准。
感謝各位的配合!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保管組陳先生連絡:(02)3366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