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辦人應備齊附件種類。附件以正本為限,如需附送副本收受機關或單位,應在「副本」項內之機關或單位名稱右側註明「含附件」或「含○○附件」以免遺漏。(文書處理手冊49(5))
2.發文如有檢送附件,應於「附件」欄註明,其填寫方式應明確如:「申請書1份」或「如說明2」。另附件欄請勿填寫「如文」或「隨文」。
3.附件請檢點清楚,隨稿附送。附件有2種以上,請以附件條分別標明附件1、附件2…。附件條請向文書組領取。(文書處理手冊31(11))
4.來文「說明」欄中書明附件請自○○網址下載者,或另有相關網址可供下載者,應書明由需要者自行上網下載使用;其附件不應再隨文函發。
5.發文附件如需其他單位核章,應於會辦單位欄標明附件核章單位(例如:會○單位請於○附件核章),以免漏章造成退件,影響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