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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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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
    公文交換中心
    A

    公文交換中心位置:位於敬賢樓地下1樓(B12室)

    公文交換時間:每日上下午各交換1次(上午10:00~10:30,下午2:30~3:00)

    注意事項:公文交換期間,建議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防疫新生活運動及本校防疫等相關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文書組(tel:33662140~42)或告知本組交換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 Q2
    公文如何歸檔?
    A
    1.擬辦之公文如須存檔,請勿使用回收紙列印,以方便掃瞄及歸檔。
    2.歸檔公文以原件為原則,有附件者,每1種以1份為限。(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2)
  • Q3
    歸檔案件退回承辦單位之處理狀況?
    A
    歸檔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退還文書單位或承辦單位補正,並於歸檔清單上註記其原因及日期:
    1.案件或其附件不全,或附件未經簽准而抽存者。
    2.案件污損或內容不清楚者。
    3.案件未經批准或漏判、漏印、漏發、漏會者。
    4.案件未編列文號或文號有誤者。
    5.案件未填註保存年限或分類號者。
    6.案件未依規定編寫頁碼或頁碼編寫有誤者。
    7.案件未依規定蓋騎縫章或職名章者。
    8.樣張或已作廢之契約憑證等文件,有漏蓋「樣張」或「註銷」字樣者。
    9.案件與歸檔清單之登載不符者。
    10.案件未能以原件歸檔且未經簽奉權責長官核准者。
    前項第2款所定情形之補正,應由承辦業務相關人員查明補註蓋章,並經機關權責長官核可後,併同原案歸檔備查(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8)
  • Q4
    使用公文夾應注意哪些事項?
    A
    文書之陳核、陳判過程中,應使用公文夾顏色做為機關內部傳送速度之區分,最速件用紅色、速件用藍色、普通件用白色、機密件用機密檔案專用信封。(文書處理手冊37)
  • Q5
    如何編寫頁碼?
    A

    1.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6.4.1.2:歸檔案件屬紙本型式者,應由承辦人員逐件依下列原則編寫頁碼:
    (1)先編本文,續編附件。編寫位置於每頁「下方置中」。
    (2)依文件產生日期之先後順序,晚者在上,早者在下;簽稿併陳案件,以簽在上,稿在下,依序編寫頁碼;文件係雙面書寫或列印者,亦同。
    (3)附件頁碼之編寫,除已編有頁碼或為書籍型式或難以隨文裝訂者外,應併同其本文連續為之。

    2.考量本校辦畢之公文未全數退回承辦單位,而由決行單位或會辦單位逕送文書組發文後歸檔,遇會辦單位有另簽時,要求承辦人將辦畢之案件逐件逐頁編碼,有其實際上之困難。因此,請各單位公文承辦人將簽、稿、附件各自獨立逐頁編碼即可,再由文書組合計總頁碼。(94年9月30日940030182號函)

    3.前述1及2之方式可視情形並行適用。

  • Q6
    研究計畫案合約書送出後,內容遭對方修改,需加蓋學校校對章,用印程序為何?
    A

    將修改後合約書先送至研發處批示核可後,再到文書組蓋校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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