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暑期課程第二梯次繳費重要注意事項【繳費期間:112年8月11日~112年8月15日】
暑修學分費繳費期限已過,請持本繳費單至出納組繳現金。 ※【其餘繳費方式停用】
***請您儘速完成繳費***
1.繳費時間:
請於112年8月11日(五)開始上網列印繳費單及繳費,繳費截止日:112年8月15日(二)。
2.繳費單列印網頁:
請直接輸入下列網址 【https://mis.cc.ntu.edu.tw/reg/】,登入帳號、密碼後自行下載列印繳費單,並請檢核姓名、學號,以免誤繳他人學費。若係經由公用電腦進入本網頁之同學,使用完畢後,務必登出該系統。出納組服務台亦備有電腦與印表機,歡迎同學前來使用。
3.繳費方式:
(1)請持繳費單至各地郵局、便利商店(僅收6萬元以下)繳交,或以ATM(請選「繳費」)、跨行匯款、國內銀行信用卡(網際網路、電話語音、i繳費App)、銀聯卡(限卡號為62開頭者)方式繳納。
(2)同學亦可輸入網址 https://mis.cc.ntu.edu.tw/reg/,點選「銀行服務」→「連線至銀行」,可至中國信託學雜費代收平台網頁,透過網路ATM或線上信用卡繳費。
(3)同學亦可至「全國繳費網」以晶片金融卡線上繳費。繳費連結:【https://ppt.cc/fFwVHx】
(4)i繳費App下載網址:
【ios:https://goo.gl/H4afVp】;【Android:https://goo.gl/Cnk5GM】
(5)並非各金融機構之信用卡皆可繳交學雜費,請參考本網址查詢可供繳費之發卡銀行【https://www.27608818.com/web/cbank】
(6)透過郵局、便利商店及信用卡之繳費,可免手續費。
(7)詳細繳費方式請參閱出納組網頁→學雜(分)費收退費【https://ga.ntu.edu.tw/cashier/main_ch/docDetail/1779/79/417/tuition】
4.已申請停修課程,是否仍需繳交該課程學分費?
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停修課程辦法」第六條規定,「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因此,即使同學申請停修課程,該停修課程仍計入學(分)費計算,即仍需繳費。
【法規連結: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Rules】
5.學則規定:
敬請注意:未於前述期限內繳費,經催繳仍未繳交者,依本校學則第12條規定,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應於離校前繳清學(分)費等欠費。
【法規連結: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Rules】
6.繳費狀態查詢:
請同學於繳費後1~4個上班日再查詢繳費情形或列印繳費證明。一般而言,ATM(pm3:30以後列入次日繳費)、跨行匯款、郵局繳費約需繳款日+1個上班日,信用卡繳費約需授權日+3~4個上班日,超商約需繳款日+2~3個上班日,才能完成銷帳(即網址【https://mis.cc.ntu.edu.tw/reg】之繳費情形會顯示為「已銷帳」,代表同學繳費完成);同學亦可至前述網址,點選「銀行服務」→「連線至銀行」,可至中國信託學雜費代收平台網頁查詢最新繳費情況。
7.其他資訊:
繳費標準、各業務承辦單位電話及網址等相關資訊,請參閱學雜(分)費專區【https://info.ntu.edu.tw/schooling/】。
8.聯繫我們:
如您有任何有關暑期課程學分費繳費問題,可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1)參閱出納組網頁→學雜(分)費收退費【https://ga.ntu.edu.tw/cashier/main_ch/docDetail/1779/79/417/tuition】之說明;
(2)於上班時間與業務承辦人賴小姐(電話:33662016;33667027,e-mail:yuchilai627@ntu.edu.tw)、或葉組長(電話:33662013,e-mail:yehming@ntu.edu.tw)聯繫;
出納組祝您 暑修順利 暑假愉快 論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