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常見問題

首頁> 常見問題
  • Q1
    校園垃圾減量說明
    A

    本校於99.7.1起正式實施「專用垃圾袋使用者付費政策」。期透過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正義原則,促進垃圾減量減廢,建立資源永續之校園。另因用過紙餐具全面回收對於垃圾減量成效甚具關鍵,為使廢棄紙餐具回收政策易於執行,特規劃將廚餘回收列為回收項目,減少廢棄物產生,促進物質回收再利用,實施至今垃圾減量頗具成效。

  • Q2
    不小心將隨身攜帶物品遺落於校車上時,怎麼辦 ?
    A

    建議第一時間連繫目前本校交通車業者(欣欣客運02-23654066、02-26649066)可縮短聯繫作業時間,並提供所搭乘之「班次日期、時間、路線、搭乘起訖站與遺失物品」,別忘了向服務人員留下「您的大名及聯絡方式」,另亦可撥打事務組協助(02-33663691#14)。

  • Q3
    校門口是否可增設區間車站牌
    A

    一、本校提供交通車之目的在給予教職員工生舒適、便捷及安全之交通工具,而受委託之欣欣客運公司亦是按此原則服務全體教職員工生,惟服務之前提,應在於不影響安全及妨礙他人為優先考量。

    二、允許交通車在校門口上下車,無非是基於便捷之需求。然此,同時也影響其他行人及車輛之進出,故基於上述評估後,不贊同於校門口或女一宿舍對面設立站牌。

  • Q4
    校內交通車時刻調整事宜
    A

    自101年9月6日起,就現行班次進行調整如下:(詳細時刻表請至事務組網頁見「校園交通車」內資訊,並請攜帶教職員工生證搭乘)

    一、校區間交通車

    1. 行駛時間:上課日行駛(國定假日、寒假、春假、暑假停駛),五一勞動節及其補假日正常行駛,如五一勞動節為六日則停駛,如校慶日為上班日則正常行駛。
    2. 班次:18班次/日
    3. 停靠站:傅鐘、社科院、醫學院

    二、中研院間學術專車(以下提供為免付費班次搭乘資訊)

    1. 行駛時間:上班日(國定假日、春節停駛),五一勞動節及其補假日正常行駛,如五一勞動節為六日則停駛。
    2. 班次:臺大→中研院(7班次/日)、中研院→臺大(8班次/日)
    3. 停靠站:綜合教學館站、中繼站-傅鐘站(路線行經於高速公路,建議於綜合教學館站等候)

    三、中研院間交通車(以下提供為免付費班次搭乘資訊)

    1. 事務組網頁
    2. 中研院網頁(含付費班次資訊,見「服務專區」>「本院區間車行車路線時刻表」)
  • Q5
    校園流浪犬處理方式說明
  • Q6
    自行車架增設事宜
    A
    校園內自行車架設置視校內各區發展情況調整,如各分區系館有調整需求,可向本組提出申請,經評估後再行調整車架設置。
  • Q7
    同學於站區外招手校車未停靠載客
    A
    車輛駛離站牌後,部分同學招手欲搭乘之狀況:因「準時開車」是本組長期以來為維持交通車之服務品質,而對於欣欣客運公司的基本要求,交通車一直以來也都堅守這個原則。除「準時發車」外,本校尚嚴格要求「行車的安全」,換言之,校車需在同時掌握行車時間與維護行車安全性的情況下行駛。今若考量車輛已啟動之狀態下,大型車輛加減速所需耗費之時間,以及校車路線行經大型路口,車況不易控制之情形下,停下載客將影響整體營運狀況。因此,在考量服務及便捷之前提與需兼顧安全及不影響他人之原則下,未予載客。
  • Q8
    自行車車證申請補發事宜
    A
    為總量管制校園內自行車車輛數,自行車證以一人一車一證為原則,請攜帶個人證件逕向本組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辦理;如車輛遺失或車證遺失者,亦同。
  • Q9
    自行車車證一人一證措施
    A

    請參閱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十五點

  • Q10
    校園內自行車停放空間規劃事宜
    A
    本組針對校總區自行車停放重點區域進行自行車停車區增設計畫,視各區狀況且與各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協調於校園內增設適宜之自行車停放區,以進而紓解自行車停放不足問題,總計全校各區於95年度共增設1164席自行車位,各區增設數量分別為圖書館150席、電資學院100席、計資中心120席、共同教室355席、普通教室附近106席以及新生大樓333席。96年度共增設830席自行車位,分別為研一舍前500席、基隆路156巷兩側共250席、水杉道改善案80席。
  • Q11
    計程車應否進入校園
    A
    因計程車可減少部分使用者開車進入校園之需求,且部分年長教授或與會者,皆需依賴計程車到達目的地,若禁止計程車進入校園,將減少其進入校內服務之意願,反而會造成師生的權益受損。至於計程車於校內超速行駛的問題,會請駐警隊加強取締,以保障校內行人與腳踏車之安全,避免對校內師生造成危害。
  • Q12
    校園內車輛減量建議
    A
    本校校園交通規劃之最終目標是使汽車之停放,朝向外圍化、地下化發展,以減少車輛對於校園環境的衝擊。自94年起,校總區內已塗銷了將近四百個汽車停車格,本組亦依校內之停車供需情形,進行總量管制,有效掌控停車證的核發數。未來配合校園外圍新建之地下停車場啟用後,將逐步取消汽車在校園內的停車位,使校園內的人行空間更為寬廣。
  • Q13
    停車場滿場時相關事宜
    A
    本校各停車場偶有客滿情形,於客滿而無法停車者,依規定不予補償。如於停車場客滿而需停車者,敬請耐心等候,或聽從管理人員之指揮,進入停車場停放。
  • Q14
    機慢車停車場是否設置遮雨棚
    A

    遮雨棚之設置乃屬建物,需申請雜照後方可施作,故所需費用極高,且仍有維護、治安死角、景觀等問題。有關校內機慢車停車處是否可設置雨棚乙事,說明如后:

    1. 機車停車區:因目前校園對於機車停放是以外圍化與地下化為目標,故露天之機車停放區均有可能於未來進行調整,故機車停車區域目前皆暫不考慮設置雨棚。
    2. 自行車停車區:為維持本校校園之景點特色及景觀之視覺通透性,故於椰林大道兩側、舟山路兩側、醉月湖周邊、小椰林道兩側及總圖周邊等區域,皆不宜設置自行車遮雨棚。至於其餘地區是否設置遮雨棚,則需視是否影響校園景觀等進行個案評估後再檢討設置之可行性。
  • Q15
    有關明達館車證申請事宜
    A
    明達館地下停車場現開放該館與周邊系所之教職員工申請停放,有需求之老師可至本組申辦停車證與感應卡,若已有校總區車證之老師,則請攜帶車證至事務組另行更換為明達館車證。另經交通管理委員會討論後,同意開放部分車位給基隆路三段30、40、60巷本校宿舍區之住戶申辦車證,收費標準比照校總區之停車費率。
  • Q16
    學生汽車停車證候補辦理流程
    A

    學生辦證請依當年度「學生汽車停車證應行注意事項」辦理,注意事項將公告於事務組網頁「服務項目」項目「交通與停車」項下「汽(機)車停車申請」內,停車證申請抽籤完畢後經公告為候補者,請自行注意公告相關訊息,各停車區域之受理候補名額,將於正取者辦證截止日次日公告於事務組及相關網頁。於受理候補名額內者,請於規定日期檢附辦證相關資料正本,依當年度公告候補地點辦理,若您未於上揭時段前往辦理,則視同放棄車證申請資格,未遞補額滿之缺額提供為第二次候補使用。另外,未於公告受理候補名單者,其後補序號將自動失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依序遞補。

    第二次候補名額依總務處事務組公告時間辦理,開放已申請但未中籤或中籤但未於規定時程辦理車證者,依排隊順序候補未額滿之停車場(僅提供有上網登記申辦之學生辦理,正取未報到及候補未遞補上欲參加者將視同未中籤,現場不得要求保留或遞補原登記之停車區域),當天將依排隊次序發放號碼牌,採先到先選之方式辦理。

  • Q17
    停車證申辦之車輛行照限本人或配偶的資格限制
    A
    此項資格限制主要是為控制申請之人數,提高申請人之中籤率,若不加以限制恐無法加以篩選眾多之申請人數且亦讓中籤率將大幅下降,故為保障有必要性之申請同學,順利辦證,才有此資格限制。此問題亦經交通管理委員會多次討論,並於本校行政會議中提出,特別針對資格限制是否增加本人之父母進行討論,經各委員全方位考量種種因素後,仍不同意放寬資格限制。
  • Q18
    身心障礙者申請停車證方式
    A

    本校身心障礙者欲辦理停車證,無須抽籤,於當學年度規定時間內,持身心障礙證明、教職員(學生)證、行照、駕照,親洽事務組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時間則依總務處事務組當學年度公告日期為準。

  • Q19
    機車停車證申請程序
    A

    申辦機車停車證者,請先上網(https://iparking.ntu.edu.tw/Application/NtuParking/)登錄車籍資料、申請時間後,下載繳費單至銀行或便利商店繳費,或使用線上繳費(繳費成功畫面請截圖備查),如為第一次申辦,請持職員證/學生證、行照、駕照、已繳費憑證或相關證件,至停車場管理中心或事務組辦公室設定職員證/學生證悠遊卡;如為職員證/學生證換、補發或換車,請持新證件至前揭地點更改設定。

  • Q20
    校總區汽、機車停車場位置圖
    A

    校總區汽、機車停車場之位置,可至事務組「下載專區」網頁項下「09.校總區汽機車停車場區位圖」下載。
    校總區汽、機車停車場位置圖

  • Q21
    廢棄自行車之認定與處理
    A
    為維護校園內停放空間整齊清潔,本組依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19點之規定,清理校內廢棄自行車,清理前7日逐車張貼通知,逾7日者則拖吊至水源校區。其中認定為顯失騎乘功能者之廢棄自行車,包含下列情形:
    一 無把手者。
    二 無騎乘坐墊者。
    三 兩輪缺一者。
    四 輪胎破損嚴重者。
    五 鏈條斷裂者。
    六 鏈條或輪盤已鏽蝕無法騎乘者。
    七 車體蓄積灰塵久未使用者。
    八 車身整體鏽蝕面積達百分之五十者。
    九 其他依車輛之外觀,足以認定為不堪使用者。

    同時,依本要點第21-1點之規定,移置之廢棄自行車自拖吊日翌月起算保管1個月,逾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所有人者,即視為廢棄自行車,廢棄自行車得參照資源回收之精神及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5條之規定拍賣之,拍賣所得均納入校務基金,專款專用於自行車相關事務,以維護並改善校內自行車之使用環境。
  • Q22
    自行車違規拖吊與領取事宜
    A

    自行車停放於校園內各停放區時,應依規定停放於自行車架上並且排放整齊。如停放於禁停區域或任意停放,本組則依校園交通管理要點拖吊至水源校區放置。

    拖吊車輛查詢:違規者需自行前往水源校區領回,並可先至本組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查詢是否違規遭本組拖吊移置,每日拖吊之資料最遲於次日上午刊登。

    領取時間:水源校區每日(國定假日除外)08:00~16:30開放領取自行車,領取時請車主攜帶個人證件及自行車大鎖鑰匙,完成領車手續後即可領取車輛。(水源拖吊辦公室電話3366-9529)

  • Q23
    二手自行車拍賣資訊
    A
    1. 購買資格為領有臺灣大學有效證件之教職員工生本人,恕不接受委託代買。
    2. 二手車依車況分為600元、800元及1200元三種。
    3. 每星期四上午8點整發放號碼牌,依順序一次五位進場挑選,陪同者請在場外等候,售完為止。
    4. 每梯次進場選購時間為十分鐘,超過時間未完成購買者視同放棄資格。
    5. 除特殊狀況外,每學年每人限買1輛自行車。
    6. 拍賣訊息可參考本組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水源校區連絡電話3366-9529)
  • Q24
    校園臨時停車收費費率
    A
    校園臨時停車收費費率請至事務組網站首頁「服務項目」>「交通與停車」>「汽(機)車停車收費費率」項下查詢
     
  • Q25
    如何購買臺灣大學專用垃圾袋
    A

    臺灣大學專用垃圾袋購買須知

    購買地點:總務處事務組清潔股雜工班(女五舍隔壁

    服務時間:8:00-17:00(12:00-13:00午休)

    付款方式

    1. 以現金洽購,後循一般報帳流程辦理核銷。
    2. 校園經費往來申請單(A.B.C.D.E.H.M.R.S.L.V.類經費不適用)。

    專用垃圾袋售價

    15 公升型(45*60cm,210元/包,30個/包)

    20 公升型(56*75cm,220元/包,20個/包)

    45 公升型(77*90cm,380元/包,20個/包)

    120公升型(85*120cm,510元/包,10個/包)

  • Q26
    如何申請口試委員折扣券
    A

    申請者需有公務帳號(預設)、停車優惠管理人(申請)、持有myNTU帳號之人員

    可至本校事務組網頁/線上服務入口/臨停優惠管理(https://ntuparking.ntu.edu.tw/iparking-management-ui/#/M01F001?redirect=%2F

    進入網頁後點選單次折扣券申請/發起申請後,填寫完成後請列印,並檢附申請單及口試委員名冊(需有主管核章),送至事務組辦理。

    如有問題請電洽本組02-33666223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