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1年3月21日「國立臺灣大學講座客座學人宿舍管理要點」第8條公告場地管理費及水、電、瓦斯費收費標準。
一、場地管理費:每坪每月新臺幣1,300元,依實際使用坪數並採無條件進位至千位數方式計算之。
換算後:
(一)二房型:每戶每月場地管理費介於27,000~36,000元間。
(二)三房型:每戶每月場地管理費介於37,000~47,000元間。
二、水、電費:依實際使用度數及本校公告收費標準計算。
(一)水費:1000度以內,每度21.2元;1000度以上,每度28.5元。
(二)電費:每度3.5元。(依據本校111年8月31日校總字第1110065463號函調整)
三、瓦斯費:依實際使用度數及事業單位公告收費標準計算。(每度10.38元加上基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