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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所得課徵稅率可分
1.居住者稅率扣繳憑單:請至myNTU / 帳務財務/教職員所得稅明細查詢。 2.非居住者稅率扣繳憑單:請攜帶居留證件至出納組A7至A9號櫃台查調列印。
居住者稅率扣繳憑單傳遞門:https://mis.cc.ntu.edu.tw/tax/
課稅年度係指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係以給付所得之年度,歸屬為課稅年度,例如:110年度提供勞務,但111年度始給付所得,其所屬課稅年度即為111年度。
1.居住者: (1)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2)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 2.非居住者:不屬前項所稱的個人。
法令依據:依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
1.因係以個別課稅年度是否居留滿183天來判斷適用之扣繳率,故每年須分別計算居留日數,跨年度不可合併累計,亦不可因去年已居留滿183天,則本年度即逕以居住者身分扣繳,而應重新計算該課稅年度是否居留滿183天。 2.居留日數之計算:以護照入出境章戳日期為準(始日不計,末日計),如一課稅年度內入出境多次者,以實際居留天數累積計算。
參考影片
依不同所得類別及身份別有不同之扣繳率。
詳見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自行於帳務系統撤案,請點選二下欲撤案條碼,按右下角紅色之「撤案」按鈕。
操作方式
出納組線上通過後,請記得列印紙本並核章後送至主計室。
1. 在台領有居留證者,請填寫「統一證號IDNo.」。 2. 無統一證號者,共10碼,以「護照」所載之西元出生年月日加所得人「護照」內之英文姓名欄前兩個英文字母填入身分證號欄位。例如:西元1942年7月12日出生,護照姓名欄為:ROBERT W.DAVISON,則填寫為「19420712RO」。
1.大陸籍人士在台已配發有身分證統一證號者,請填寫「統一證號IDNo.」。 2.無統一證號者,共7碼,第1位填9,第2位至第7位填西元出生年後兩位及月、日各兩位。範例:西元2001年4月1日出生,則填寫為「9010401」。
無在台居留地址時,請鍵入本校地址加系所名稱,例如:106319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中文系。
可電洽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總局服務科外僑股(服務電話:02-23113711分機11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