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流程(適用最有利標)(預算金額150萬元以上)
程序 |
相關作業 |
辦理單位 |
請購前 |
1.擬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之簽文(會辦採購組→決行層級依分層負責明細表採購金額而定)【簽文中須敘明預算金額、採購金額、採購標的、使用需求、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的】
2.報經教育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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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位提出校內簽文,
採購組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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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 |
1.院系所中心逾30萬元及行政單位逾15萬元者,至本校帳務系統填寫 請購單(甲式) / 經費來源清單
2.規格書【參閱工程會訂頒錯誤態樣】
3.成立評選/審查委員會申請書、評選須知(適用最有利標)
4.廠商報價單
5.教育部核准函
6.若為巨額採購(財物1億元以上,勞務2,000萬元以上),檢附提報巨額採購前預期使用效益評估及核准簽文(校長決行)(依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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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位 |
評選會議 |
1.成立評選委員會後,發開會通知單
2.評選委員會審查招標文件【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
3.作成會議紀錄
4.評選相關工作(詳 :辦理評選採購案評選工作權責劃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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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位採購組會同 |
準備招標文件 |
準備投標須知、評選須知(適用最有利標)、規格書、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等書面及電子文件 |
採購組 |
公告 |
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第1次至少11日,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備標所需之合理時間訂定) |
採購組 |
開標 |
1.通知主計室監辦
2.開標(取得3家廠商投標)
3.資格規格審查(原則上由採購組審查資格;請購單位審查規格)
4.填寫財物or勞務開標紀錄(資格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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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
評選會議 |
1.工作小組作成初審意見表;發開會通知單
2.進行資格合格廠商企劃書評比
3.填寫評比表&評選總表
4.評選結果做成會議紀錄
5.評選結果陳核
6.評選相關工作(詳 :辦理評選採購案評選工作權責劃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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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位採購組會同 |
決標 |
1.通知主計室監辦
2.洽最有利標廠商進行決標程序(適用最有利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
3.填寫財物or勞務決標紀錄
4.決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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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
退押標金/交保證金 (無者免) |
1.未得標廠商退押標金
(1)現金:退還押標金申請書、繳款收據(第1聯)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開標紀錄影本;
(2)支票:至採購組蓋押標金背書專用章
2.得標廠商交保證金:填寫繳交保證金通知書至出納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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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 |
簽約 |
財物or勞務採購契約書 |
採購組 |
驗收 |
1.辦理驗收作業時請先至本組網頁之預約驗收系統登錄驗收時段
2.驗收紀錄(主驗人員填寫)
3.規格功能檢測表(請購單位檢測人員填寫)
4.結算驗收證明書(公告金額150萬含以上,由主驗人員填寫)
5.特殊情形得簽奉核准,授權辦理單位自行驗收(如:國內地處偏遠、國外交貨履約...等)
6.採分期付款及租賃案者,由請購單位於廠商履約交貨時先行辦理查驗合格後付款(或依契約規定),全案履約期限到期後,請洽本組辦理結案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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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主驗;使用或需求單位會驗 |
財產管理 |
驗收合格後洽保管組動產股辦理財產貼牌 參閱保管組網頁 |
請購單位 |
退保證金/報帳結案 |
1.填寫退還保證金申請書(加會採購組)、繳款收據(第1聯)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
2.送主計室報帳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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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