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8-12-27
更新日期:2018-12-27
授權金額:依所依採購規定不同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者:授權院系所中心自行辦理採購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以下(1~300,000元)。
- 依科研採購規定辦理者:授權院系所中心自行辦理採購金額為『未逾新台幣100萬元』(即1~999,999元)。
辦理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
- 公開取得企劃書
- 限制性招標
- 外購進口(代理商)
- 直接外購(無代理商)
- 共同供應契約
機關辦理採購時,應先妥善規劃採購項目、數量、預估金額及相關作業時程,俾以適法按請購、招決標、履約及驗收等程序辦理採購。(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工程企傳字第F1040796號傳真信函,補辦程序不符合政府採購程序,若確有使用需求,仍應先依法完成採購,否則日後恐為審計單位糾正、追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甚或要求拒絕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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