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9-01-16
更新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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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行政單位採購金額($150,001元以上)採購案:
- 招標前置作業含採購金額認定、決定招標方式及擬定招標文件。
- 招標作業含上網公告、製作電子領標、受理投標、處理疑義、異議事宜。
- 開標/審標/決標作業含底價訂定、確認投標廠商家數、廠商資格審查、協助評審(選)作業、優減及比減價格、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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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院系所中心採購金額($300,001元以上)採購案:
- 招標前置作業含採購金額認定、決定招標方式及擬定招標文件。
- 招標作業含上網公告、製作電子領標、受理投標、處理疑義、異議事宜。
- 開標/審標/決標作業含底價訂定、確認投標廠商家數、廠商資格審查、協助評審(選)作業、優減及比減價格、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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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總務處列管經費之小額採購案($150,000元以下)採購案: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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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校採購各階段作業流程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辦理,並參考工程會頒各類採購行為錯誤態樣,避免錯誤採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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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政府採購金額級距認定參考表 單位:新臺幣
(工程會令頒自112.1.1修正施行、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採購金額認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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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距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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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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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金額以上
(未達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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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額以上
(未達查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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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小額採購
(未達公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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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採購
(公告金額1/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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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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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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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萬(含)以上 至9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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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萬(含)以上
至4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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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1元(含)以上
至1,4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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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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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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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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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含)以上 至1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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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萬(含)以上
至4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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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1元(含)以上
至1,4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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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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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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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億(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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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萬(含)以上
至19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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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萬(含)以上
至49,9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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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1元(含)以上
至1,499,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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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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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4-115年度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門檻金額:財物與勞務:新臺幣1,677萬元含以上,工程:新臺幣2億974萬元含以上。(WTO下一次調整為116至117年度門檻金額)。「研究發展服務有關之勞務採購」及「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 產或其附屬權利」,非屬我國承諾開放清單範圍,不適用GPA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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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辦理分工參考表 單位: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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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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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組辦理(招標、決標、訂約、驗收)(甲式請購單);(請購、履約管理,仍由院系所中心、行政單位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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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中心自辦(乙式請購單)(學術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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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中心、行政單位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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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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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中心採購金額300,001元(含)以上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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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採購金額150,001元(含)以上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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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150,001~300,000元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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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150,000元(含)以下小額採購案
(註:如辦理總務處列管經費採購案,小額請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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