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原廠成就了信用狀條件並備齊了押匯單據即會向其往來銀行申辦押匯,經押匯銀行審單後會將押匯文件寄至開狀銀行,開狀銀行再經審核後,會製作「領取進口單據通知書」,通知書上會列明各種單據名稱、份數及押匯瑕疵(瑕疵的處理詳其他問題)。
各種付款條件下之押匯文件舉例如下:
(1)訂金(down payment):匯票或發票。
(2)出貨後押匯(為一般國際貿易常見慣例):匯票、發票、提單、包裝單、保險單(如為CIP/CIF條
件)、受益人說明或證明文件(如有約定)。
(3)到貨後押匯: Confirmation of Receipt、匯票、發票、提單、包裝單、保險單(如為CIP/CIF條
件)、受益人說明或證明文件(如有約定)。
(4)驗收合格後: 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匯票、發票、提單、包裝單、保險單(如為CIP/CIF
條件)、受益人說明或證明文件(如有約定)。
(5)另分期付款案件,例如:出貨後或到貨後支付30%,驗收合格後70%,則驗收合格後的押匯單
據僅有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匯票、發票。
(6)驗收合格後付款之案件,於驗收時即需檢附發票、保險單、提單等押匯文件,但原廠要等學校
驗收合格並出具Certificate of Acceptance後才能辦理押匯,故請購單位於驗收前應先洽廠商
備妥發票、保險單、提單等文件影本。
2.押匯單據之保存:
(1)各次分期付款的押匯單據,在結案驗收前應依序保管,以備隨時掌控履約進度。
(2)在辦理結案沖帳時,需將「國外發票正本」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可將各次押匯文件一併
置入採購原卷內,由請購單位保留發票、提單、保險單等影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