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使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最新政府採購契約範本為原則,請至採購組網頁下載(含科研採購契約書)。部分租用案件係由得標廠商依其行業特性提供其定型化契約,請購單位應妥為評估,確認將來有維本校權益,履約無疑。
為避免契約書填列不全,授權自辦案件應訂立財物勞務規格書或工作規範(常見表單下載),以利檢核契約要項及驗收之用,另針對採購標的之不同,亦請審慎考量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個人資料保護及保險條款、保密條款等訂立需求。
※契約文件之效力(依序排列):契約條款>本校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文件
※契約之附件應避免以類似契約條文之型態呈現,以避免效力位階之混淆。
※契約條文:依決標(議價)紀錄、規格書、補充投標須知等要項填入。由開決標同仁於招標前(公開案件)或於開標前(限制性案件)將契約條文繕打完畢。
※契約附件:
.公開案件:規格書、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招標公告、投標標價清單、比減價單、決標單價分析表(分項報價且經減價後決標)、保密合約書、保密承諾書、採購資訊應用系統網站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環安衛管理要點、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評選案件)。
.限制性:規格書、補充須知、經請購單位簽認之報價單、比減價單、決標單價分析表(分項報價且經減價後決標) 、保密合約書、保密承諾書、採購資訊應用系統網站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環安衛管理要點等。
『決標單價分析表』:
- 原則上應依減價幅度來同步調整每個項次金額。
- 若報價內含贈品項目,應備註此贈品之市價且若未履約,應在契約總價內扣減。
- 勞務分包案:應參考本校與業主簽訂之主約,並審酌付款條件、履約期限、逾期罰金、智慧財產權、保密條款、驗收等項次。
- 外購案訂約主體: oooo CORPORATION (oooo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 份數:
內購→正本2份,副本2份
外購→正本2份,副本3份
亦可依報帳需求增加份數
- 印花稅票(每案):
財物→12元
勞務→契約總價金之千分之一(可為營業稅前,即除1.05)
- 應掌握廠商擲回契約之時效(決標後7個工作天內),並注意保證金是否繳交。
- 契約審核
- 檢查是否記載錯誤、缺頁、缺章(含騎縫章)、缺份數。
- 決標單價分析表(分項報價且經減價後進入底價之案件)應詳實分析及覆核。
- 檢查是否漏貼印花及銷花。
- 貼印花之一份正本於封面蓋上「廠商留存」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