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說明 |
用途 |
作為擔保廠商履約期間之履約義務
(差額保證金、預付還款保證金之退還時機與退還作業參考如下) |
繳納方式 |
- 決標後由廠商於7個工作日內繳交。
- 亦得以押標金代替之,惟應於決標後由廠商出具「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同意書」,並於辦理契約陳核時,併將同意書送主計室核章,完成契約陳核後,自留同意書影本,正本送主計室綜合業務組轉正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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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時機 |
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故需由請購人及其單位主管核章同意退還 |
退還作業 |
向廠商收回保證金收據正本,進入臺大帳務系統→選擇報帳管理→退費報帳→發票號碼欄位輸入保証金收據編號→支出憑證黏存單。
付款方式:「匯款」,若收據事由顯示銀行定存單或保證書或擔保信用狀…等,則選擇「保證品」。
報退文件排序(由上而下):
- 支出憑證黏存
- 履約保證金退還申請書 (請下載採購組專用表格)
- 保固保證金繳款證明影本(如案內有約定)
- 驗收紀錄影本(若為授權驗收案件,應檢附奉核簽文影本)
如保證品為「設質定期存單」:應檢附「質權消滅通知書」,並於保證金退還申請書上註記:『本案奉核後,由文書組於質權消滅通知書上用印』
陳核:
- 由採購組開決標案件:由請購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會辦採購組(採購組蓋決行章)→主計室
- 授權請購單位自辦案件:由請購人及單位主管簽章並蓋決行章後(免會採購組)→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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